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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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科研管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学校科研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学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计划立项、经费分配和过程管理。

(四)校内各类科研资助项目的管理。负责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协调、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

(五)学校科研成果管理。负责学校科研成果培育、鉴定、成果报奖、成果登记与归档、推介,推进各类科研成果向社会、企业的应用转化等工作;

(六)学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负责对外横向科研、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协议的签订及项目检查、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

(七)学校各类科研机构和团队的管理。负责全校科研机构及校外合作科研机构的申报、检查、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各类科研团队的申报、考核及验收等管理工作。

(八)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学校科研计划、年度管理经费预算及各类校基金项目经费的审批。

(九)科技信息发布与交流。负责全校的科技信息对外发布,组织学校科技力量,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研成果洽谈会、信息发布会、展览会等建立科研合作关系,为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相关的科技支撑;负责组织科技论坛、讲座、科普等交流和宣传活动,学术团队对接,专家库建设与完善,及时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动向,加强科技信息交流;

(十)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各类专利申报咨询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上级业务部门各类科研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科研业绩统计、审核及奖励工作;负责全校职称申报科研业绩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办公室和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指导委员会创新创业专门委员会秘书处等日常工作。

(十四)档案管理和科研网站维护工作。负责各类科技档案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科研网站信息更新及维护等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工作职责

(一)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企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完善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发布校企合作相关信息。

(五)负责校企合作重点项目合同(协议)的审核、签约与管理;组织和协助各系部校企合作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与管理,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系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情况。

(六)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档案。

(七)负责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各类校企合作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八)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洽谈会、展览会,宣传推广校企合作办学成果,配合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九)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协调配合协调学生实训、就业、非学历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产业学院、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负责校企合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交流和更新相关工作动态。

(十二)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岗位工作职责

根据科研管理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两大职责设以下工作岗位,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教学科研处内设岗岗位职责

工作职能

岗位

职责

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1.自然科学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制定学院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修改、完善并实施科技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技类项目申报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拓展科研申报渠道及渠道资源的联络等维护工作。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鉴定和结题验收工作。

5.负责与有关项目管理部门联系沟通,了解和跟踪科研动态,提供科研立项咨询;做好项目指导及服务工作,为项目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审核、认定、汇总统计及其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技项目经费入账与划拨,协助财务处做好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

8.负责全国普通高校科技统计年报(科技类)工作。

9.负责科技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依托学院现有基地、平台、中心等科研机构组织规划培育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项目,重点培育国自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制定学院社科类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修改、完善并实施社科类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社科类项目申报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拓展科研申报渠道及渠道资源的联络等维护工作。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鉴定和结题验收工作。

5.负责与有关项目管理部门联系沟通,了解和跟踪科研动态,提供科研立项咨询;做好项目指导及服务工作,为项目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审核、认定、汇总统计及其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入账与划拨,协助财务处做好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

8.负责全国普通高校科技统计年报(社科类)工作。

9.负责科研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依托学院现有基地、平台、中心等科研机构组织规划培育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项目,重点培育国社基金项目。

二、办公室管理

3.学术委员会及办公室管理岗

1.公文管理:负责科研处文件、信函的收发及公文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通过OA转达上级部门的文件,学院公章法人章用章申请;部门用车申请;院长办公会纪要等上级部门或单位文件和工作指示。

2.宣传工作:做好科研处网站及学院官方网站相关栏目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各类科研网络联络群组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配合宣传部做好宣传和意识形态审查等工作。

3.人事考勤:科研处月考勤上报人事,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工作对接。

4.资产管理:负责科研处日常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的添置采购工作,配合国资处做好处室所属资产管理和维护。

5.负责部门费用的预决算编制、申报、报账,配合财务处做好财务管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科研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各级各类考核指标分解及迎检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7.档案管理:负责处室科研项目、成果等档案整理、汇总和移交工作。

8.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负责委员联络,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学术交流、换届选举、委员业绩认定、考核与评价、改选等工作。

9.行指委创新创业专门委员会:负责委员联络,总结、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组织全国委员年度工作会议等。

10.社科联委员会:负责委员联络,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学术交流、换届选举等工作。

11.负责配合学院其他部门数据或资料上报对接工作,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研成果

管理

4.成果管理岗

1.负责科研成果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等工作。

2.负责学院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工法咨询报告、艺术作品等)的申请、成果鉴定、登记备案等工作。

3.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申报,包括申报资料审查、成果审定和材料上报,各类奖励证书的收录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包括转化合同的审查、立项和项目建档及与成果转化工作有关对外接洽、联系工作。

5.负责科研年度考核、申报职称教师的科研成果认定、人事委托的其他成果认定工作。

6.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维护及数据统计、汇总(汇编)对外上报工作。

7.统筹学院科研(学术)活动的组织开展、总结及统计工作,及各级各类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筹划与申报、组织与实施、宣传与推广。

8.负责成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按季度征订、审核,并联系相关单位刊出。

10.负责保密工作:按照保密办相关要求完成部门工作,起草保密相关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部门保密培训;保密资料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党支部相关会议组织,笔记档案等管理,材料撰写上报工作。


5.技术转移转化管理岗

1.负责学校技术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决策机制和转移转化流程的制定,根据执行情况完善和修订。

2.负责对学校阶段性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按照技术成熟度和市场成熟度进行可转化的科技成果、需进一步熟化的科技成果和暂时不具备转化和熟化条件,可作为储备的科技成果的归类。

3.利用各种有效的途径,向相关企业推荐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对接科技成果完成人和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孵化机构制订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案,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推荐科技成果。

4.负责各级各类成果培育、宣传与推广(高交会参展、技术博览会等参展工作),与国资处共同参与知识产权应用与转化的过程管理工作;

5.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各级各类技术平台、与学校合作的产学研合作载体、企业等,开展技术转移等。

6.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向学校技术平台传递前沿技术创新动态等。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部门领导交办协办的相关工作。

四、科技平台管理

6.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岗

1.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平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类型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院、研发中心日常运行的监管工作。

3.负责平台绩效考核:负责高层次人才进平台考核制度建立,工作量核算,绩效发放。

4.负责年初就平台编写任务书、资金预算(预期成果、对接财务处匹配落实资金),按期收集、统计和分析平台运行资料。

5.负责组织新建平台的申报工作。

6.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管理工作。

7.负责博士工作室的管理监督、制度修订完善和项目开展工作。

8.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金管理:负责相关制度起草,流程制定。申请书、预算、决算及经费审核,统计博士个人档案、成果完成和组织验收等工作。

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

7.校企合作综合管理岗

1.负责研究并执行国家有关校企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统筹收集系部校企合作的计划,制定并完善学校层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各系部实施。

3.负责对各系部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4.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发布校企合作相关信息。

5.对行业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进行调研,为系部专业调整与开设、人才培养方向提供有力的资讯。

6.负责校企合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交流和更新相关工作动态。

8.校企合作专员管理岗

1.负责校企合作重点项目合同(协议)的审核、签约与管理;组织和协助各系部校企合作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与管理,指导、协调、督促系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情况。

2.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档案。

3.负责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各类校企合作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4.负责学校横向技术服务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

5.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9.校企合作专员管理岗

1.负责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洽谈会、展览会,宣传推广校企合作成果,配合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2.统筹并规范系部引进企业产品、资金、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开展产学结合模式相关工作,及有效利用学校和企业设备和场地,开展“工学结合”模式相关工作。

3.协调配合学生实训、就业、非学历培训工作。

4.负责学院与各级各类产教联盟的交流和对接工作。

5.负责学校产业学院、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6.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研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领导下,认真做好全院的科研管理工作。

(二)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处务会议,研究处理科研及相关的重要事项。

(三)根据学院发展目标,负责主持编制科研处发展规划、日常科研管理等科研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安排。

(四)负责审核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及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协调和沟通。

(五)组织评审和鉴定科研成果、专利,审核推广和应用相关成果。

(六)负责审核学院科研业绩和各类科研统计工作,制定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和考核制度。

(七)负责审核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控制科研经费的正确使用。

(八)负责做好科研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提出人员岗位及任务的调配方案。

(九)定期召开科研工作例会,统筹安排全院性重要科研活动。

五、科研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长分管常规科研活动的运行调节,负责科研处常务工作和科研资源的协调。

(二)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及时了解各部门的科研动态;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监控、验收与后续跟踪外协合同的审核等管理工作。

(三)协助学院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以及专利申报,指导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审核各类各级科研项目外协合同,监管外协经费使用。

(五)协助科研活动的常规管理文件、条例法规的制订、执行以及解释工作;负责全院科研活动的计划总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科研工作统计数据和管理工作,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材料。

(七)负责院级学报的审核工作。

(八)参与学院科研业绩调研、分析和总结,组织全员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查、鉴定和科研量化考核等。

(九)负责科研管理中各类会议纪要、简报的初稿编写。教学科研、学术讲座等活动的筹备。

(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