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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及学院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为顺利完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下发的2021年度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科研),现就2021年上半年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1年6月底前应结题(验收)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二、结题要求

(一)流程

科研系统内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材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答辩→科研系统内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审核通过后,报送结题材料纸质版。

(二)时间

1.结题时间在2021年5月底前的课题(详见附表序号1-9),请务必在2021年4月20日15点前提交结题材料,并按相关要求经由教学科研处审核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送结题材料。并最迟于5月10日前完成验收结题工作

2.结题时间在2021年7月底前的课题(详见附表序号10-13),请务必在2021年6月18日15点前提交结题材料,并按相关要求经由教学科研处审核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送结题材料。并最迟于7月2日前完成验收结题工作

(三)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申请书

2.财务报告或项目经费决算表

3.研究成果及其他所需结题材料

三、为了能顺利完成相关任务,请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整改推进,加强沟通与联系。若逾期未完成,将根据目标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问责并影响课题组成员及所属系部的年度科研绩效评价。

本通知将通过OA系统“部门文件”发布。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瑾,电话:0851-88132504,电子邮箱:26275019@qq.com,“交职院科研QQ群”:248798849。


教学科研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