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技师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交通运输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交财发【2013】40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4号)等规定,现将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与报销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系部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30日
(以上通知及《办法》中的附件1-3已上传至本文附件、本网站“资料下载”以及“交职院科研群”群文件,请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