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教学科研处将组织进行相关课题结项工作,请相关负责人在2021年4月25日15点前按立项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向教学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学科研处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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