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省级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黔质量发展办〔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1年将继续以项目化方式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为切实做好我院相关征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包括:(一)质量提升项目。(二)质量监测评价项目,(三)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四)质量管理基础研究项目。
二、立项重点
(一)大力推动四化建设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做好区域质量发展与质量提升。
(三)围绕“六稳”“六保”工作,重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在一起防控环境下,落实质量管理方法的实施与运用。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质量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我省当前质量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提出能够解决突出质量问题,并且具有较强经验成果转化和复制意义的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详情请见附件)
(二)拟申报部门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电子版文档一份)报教学科研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以“申请人姓名+部门”命名文档和电子邮件主题,发送至26275019@qq.com。
(三)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1年省级质量发展项目,立项结果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
(四)各申报项目一般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于项目实施周期长的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四、其他事宜
(一)支持政策。学院将优先推荐重点结合国家和省重点工作、优先支持能够取得实效的项目。对于列入2021年省级质量发展立项计划的项目,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财政质量发展经费总体安排,优先支持,项目经费拨付和管理按《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在OA系统“部门文件”公开发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瑾,联系电话:0851-88132504。QQ:26275019。
附件: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省级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教学科研处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