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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4月5日~15日对2015年立项、2016年4月应结题的院级项目进行结题工作

发布日期:2016-04-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温馨提示:按照2016年上半年院级科研结题的安排,科研处于2016年4月5日~4月15日,对2015年立项、2016年4月应结题的院级项目进行结题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的时间段,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参加此次结题评审。

    如不能按期完成的,也请于该时间段内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延期申请表》,逾期未交申请表的项目,将做撤销处理。

 

     联系人:张瑾,电话:88132472。

教育科研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