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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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现将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1)项目成果。2011年5月—2019年8月结项的所有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成果均可以申报。每项项目只能有一项成果申报,项目成果结项时间与成果公开发表时间不一致,以发表时间为准。

(2)非项目成果。2011年5月—2019年8月合法出版(以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社科译著、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工具书、教材、资料书以及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或行政人员,是申报成果的第一责任人。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参加人员不得以该项目独立申报,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不得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以及省直厅局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人最多可以申报两项。

三、申报材料

本次优秀成果评奖实行网络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1)申报网址:http://www.gyu.cn:8295

(2)纸质材料:《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与申报成果获奖、社会反映、引用采纳情况等证明材料按填表先后顺序一并装订,一式三份。

(3)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4)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将填写完善的《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外。

四、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6日

五、参加申报的项目成果必须注明所有项目参加人。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因本次申报关系学院今后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及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涉及人文社科专业的部门按以下指标申报:基础教学部3项,物流工程系2项,管理工程系2项。请以上部门严格审核后上报科研处。


教学科研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