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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2021年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附件1)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项目设置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扶持重点、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共设置三类项目:

(一)重点课题

主要面向贯彻落实职教20条、乡村振兴、规范管理、立德树人、质量提升、产教融合、国际交流等方面选题,自行命题。我院限报1项,2万元/项。

(二)应用型科研课题

主要针对我省职业科研成果开展转化应用型研究,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助推我省职业教育及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转换,助力贵州“三大战略”和“四化”发展。我院限报1项,2万元/项。

(三)青年教师培育课题

主要资助40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课题名称需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主题,鼓励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实现“微创新”,题目自拟。我院限报1项,0.5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必须符合《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有关规定,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基础条件。

(二)申报材料

1.《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

2.《申请项目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

3.《个人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

4.资金申请表:(1)申请使用中特高建设资金的项目,请填报《中特高建设资金申请表 (科研项目)》(附件6)及《经费预算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四份;(2)申请使用学院科研专项资金的项目,请填报《科研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7)及《经费预算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学院网络申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1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签字和盖章页面请扫描照片插入)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纸质材料在立项后按通知补交。逾期不予受理。教学科研处届时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择优推荐。

三、其他事宜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项目所属部门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管科研的领导应知晓本部门申报情况,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相关资料可在OA系统“部门文件”搜索本通知查找。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瑾,联系电话:0851-88132504。电子邮箱:26275019@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2.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贵州省教育厅职教科研项目申请书

4.申请项目一览表



教学科研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