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1]148号,附件1),现将我院开展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清单的项目应为我院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2021年当年完成立项,且落实研发经费的非涉密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2021年度清单申报指南由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构成。申报人员应根据清单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申报人员及所属部门须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完整性、指南符合性、技术先进性等严格把关。
二、申报项目类型
(一)创新研发项目,应响应行业科技攻关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理论研发或前沿性、应用基础研究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应立足行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方法,促进交通运输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升工程和装备质量及行业服务水平。
(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应通过开展与境外机构联合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推动我与外方相关科技合作任务落实,提高交通运输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和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立项任务书(或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研究大纲)等证明材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请严格按照各申报书格式及编写说明填报并提供材料。
(二)材料报送。最迟于2021年8月13日1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报送教学科研处:1、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汇总表的Word格式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部门+成果类别+成果名称”命名文档即电子邮件主题发送到26275019@qq.com);2、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汇总表按照申报项目类别A4纸单面打印、胶装,各一式叁份;3、《推荐项目汇总表》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加盖所属部门公章。
四、受理与咨询
教学科研处负责受理项目的院内申请和咨询及上报。地址:清镇校区图文信息C区214室;联系人及电话:张瑾,0851-88132504。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的通知
2、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项目申报书(创新研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202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1年2月22日